戒體與律儀的根源性探討
臉書留言錄(之一二六八)
114.5.14
佛教切莫淪為唯物主義的性器崇拜教
5月10日,我在臉書貼文之末說道:一些善意的臉友垂詢:「本次等融剃度受戒,是否能獲得戒體?」我說:「這個話題非常有趣,但是向下文長,還請留待『下回分解』!」今晚稍得空檔,就來兌現這項諾言吧!
戒體與律儀:防非止惡的道德感與自律性
佛陀並未提出過「戒體」這樣的概念。「戒體」一詞,最早出自說一切有部的《大毘婆沙論》。有部主張戒體由身業跟語業所形成,是一種「無見無對」(不可見,也不佔空間,因此不具有障礙性)的色法,名之為「無表色」(梵:avijñapti-rūpa)。此如《大毘婆沙論》所說:
「問:何故戒體唯色?答:遮惡色起故;又是身語業性故,身語二業色為體故。問:何故意業非戒?答:不能親遮惡戒故。……應知意業是發戒因。不可戒因即名為戒。勿令因果有雜亂失。」(《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》卷140,CBETA, T27, no. 1545, p. 723c7-18)
部派佛教時期,對於「防非止惡」的力量,作了根源性的哲學探討。然而除了前述《大毘婆沙論》,論師們大都不以「戒體」之名進行這類討論,他們所採用的辭彙是「律儀」(梵、巴:saṃvara)。這是由字首saṃ-(聚合、普遍義),加上動詞語根√Vṛ(抑制、防止)轉化而來的名詞,義為「防護」,亦即「防非止惡」。
在人類心理狀態中,這種「防非止惡」的道德感與自律性,來源很多。茲舉三例:
1. 守護根門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等感官),不放任五官奔逐五欲,此即所謂的根律儀(indriya-saṃvara)。
2. 在禪定中體質轉化,自然生起的「離欲」功能,此即靜慮生律儀(dhyāna-saṃvara),亦名定共戒。
3. 已經斷除煩惱的聖者,可以任運而行卻絕不為惡,此即無漏律儀(anāsrava-saṃvara),亦名道生律儀或道共戒。
此外,各種宗教的信奉者,謹遵內部教規而產生心理上的道德感與自律性。此如基督徒奉行「十誡」與各種教會(修會)法規,佛教徒受持五戒、八戒、十戒乃至具足戒等各種戒法,莫不立誓將這些戒規內化而予以自我規範,從而產生「防非止惡」的力量。在佛教而言,這樣的力量,就是所謂的「別解脫律儀」(prātimokṣa-saṃvara)。而受比丘/比丘尼具足戒法,就是其中一種「別解脫律儀」。
受戒者是如何產生「律儀」的呢?在部派佛教乃至大乘佛教中,對其根源性的說法不一,說一切有部的「無表色」主張,已如前述。
經量部及瑜伽行派不贊同將這種「無表」的運作,視為色法(物質),大體把它視作「假有非實」之法,漢地諸師於是援用僧伽跋摩所譯《雜阿毘曇心論》(法救造)之譯語,稱之為「無作假色」。此如天台智顗的《菩薩戒義疏》。
在《菩薩戒義疏》中,智顗將有關「戒體」(也就是「律儀」)的各家爭議,作了一個整理:
「初戒體者,不起而已,起即性無作假色。經論互說,諍論有無。一云:『都無無作。色心假合,共成眾生。善惡本由心起,不應別有頑善頑惡,皆是指心,誓不為惡,即名受戒。』《瓔珞經》云:『一切聖凡戒,盡以心為體;心無盡故,戒亦無盡。』或言『教』為戒體,或云『真諦』為戒體,或言『願』為戒體。無別無作。」(《菩薩戒義疏》卷1,CBETA, T40, no. 1811, pp. 565c29-566a6)
智者大師一開始就導出「無作假色」的說法,原因是,他抓住了因緣生法的軸心──「色心假合」,但是他更傾向於《瓔珞經》的說法,以「心」為戒體核心。與此同時,他也羅列了以「教」、「真諦」、「願」等作為戒體的各種異說。也就是說,究竟甚麼才是「防非止惡」的力量根源,從部派佛教到大乘佛教,各種學派的見地不一。
在此之後,律宗祖師針對「戒體」的根源,又作了色、心、非色非心乃至「阿賴耶識」等各種類型的分析與闡述。值得注意的是,從印度到中國,從來就沒有任何一位律師或論師,聲稱要由男性來擔任「十師」,才能獲得「戒體」。
內外交感導引能量流動
由哲學層次轉向冥契經驗
本來,這只是在哲學層次,對於道德感與自律性的深層探討。然而「戒體」在漢傳佛教的律學圈裡,卻逐漸成為一種十分神奇的能量流動。例如《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》卷1:
「初羯磨中,初文動彼法者,以前白告情,令眾知委,此正量處,舉發前法。初則鼓令動轉,次則舉集在空,後則注入身心。領納究竟三法,次第各有所主。由心業力不思議,故隨所施為,無非成遂。三番羯磨,並先策進受者,白告眾僧,然後乘唱。」(CBETA, T40, no. 1805, p. 225b17-22)
這是要求戒子在白四羯磨的過程中觀想:初番羯磨完畢,觀想十方世界妙善戒法由心業力的鼓動而產生了運轉。二番羯磨完畢,觀想其如雲如蓋,悉數聚集在虛空中。三番羯磨完畢,觀想這騰空雲蓋,從戒子的頂門注入身心。一般解讀是:這種配合三番羯磨的觀想過程,就是戒子獲得戒體的關鍵時刻。
這類內外交感導引能量流動的冥想,在各宗教中非常豐富而多樣。特別是各種宗教恩寵論,往往認為「聖靈」或是「恩寵」可以透過某種導引而灌注身中,形成特殊的「卡理斯瑪」(Charisma)。
然而一旦將這類假想觀拿來強化某種「由外灌入」的神秘力量,往往會與交感巫術產生邊界模糊。此所以馬克思 • 韋伯(Max Weber)會說:「即使是天主教的教士,仍舊多少會訴諸這種巫術力量,以顯現彌撒的奇蹟,並施展赦罪的權利。」(康樂、簡惠美譯:《宗教社會學》,台北:遠流,頁32)
十師,不是在壇上作法的巫師
戒體只是因緣生法,心境和合而以心為主導
其實,十師就是十師,不是在壇上作法的「巫師」。戒體之取得,不需導入奇蹟與巫術的色彩。戒體之取得,是一種心境和合而以心為主導的因緣生法。戒子在登壇應答的過程中,感受到十師羯磨的莊嚴性,而以強大的殷重心,身作禮、語宣誓、意懇念,如此承受戒法,就能在內心深處,生起一股「防非止惡」的強大力量。這在《俱舍論》名為「隄塘戒」:
「又契經說:離殺等戒名為隄塘戒,能長時相續堰遏犯戒過故。」(《阿毘達磨俱舍論》卷13,CBETA, T29, no. 1558, p. 69a26-28)
「隄塘戒」能持續性地在心理上產生「防非止惡」的力道。這就像是人體的免疫功能,免疫力越強大,越能防範病毒的入侵。同理,「防非止惡」的力量越強大,就越不容易讓自己在面對各種誘惑時心防鬆動(律稱此種心防鬆動為「戒羸」)。
十師的兩點功能:
為僧團作好把關,為戒子進行認證
一些人搞不清狀況,以為「十師」是戒子獲得「戒體」的關鍵性力量,其實十師羯磨的功能主要在於兩點:一、為僧團盡到資格檢核與初步教導的責任。二、為戒子進行白四羯磨認證的法定程序。
就前者而言,教授阿闍黎先於戒場外,找一個「屏處」(他人可以眼見兩人對話,但是不可耳聞對話內容的地點),向戒子作些三衣穿著與食具(缽)持受的教學,緊接著就「問遮難」(逐一檢核其是否具足出家受戒的要件),其後再於戒子登壇之時,由大會主席(羯磨阿闍黎)正式向戒子「問遮難」。這是在為僧團把關,避免不適合出家受戒的人進入僧團,帶來他本人與僧團的各種困擾。
就後者而言,十師正式為戒子進行「白四羯磨」,那是大會主席(羯磨阿闍黎)在宣告提案內容(一白)後,經過三讀通過(三羯磨)的認證手續,經過這道手續,僧團對戒子加入僧團的認證程序就算完成。
由此可知,戒體之取得,與十師是男、是女,沒有半點關係,男女性別如果能構成讓人「得戒」或「不得戒」的關鍵力量,此則不啻昭告世人:佛弟子是否能獲得「別解脫律儀」(戒體),取決於傳戒者是否具足男性的性器官,這將使佛教淪為唯物主義的「性器崇拜教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