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是華報,果在地獄!
臉書留言錄(之一二七一)
114.5.19
咒詛某人業障現前,就是惡毒巫術
嚴重違反不得施咒術佛制!
有一個粉專的名字,又臭又長。其名為「請大家為賴清德念南無觀世音菩薩迴向他業障現前」。光是要大家「念觀世音菩薩咒詛某人業障現前」,就是非常惡毒的咒術,嚴重違反佛制不得施咒術的戒律!
該粉專到 雄財淨訓一則支持我之理念的貼文
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hare/p/1D3gzjgodY/)下跟帖,並貼上我的標籤,好像唯恐我看不到,逼我「非讀不可」。我今天忙了一整天,晚上回到宿舍,本擬幫一位比丘研究生繼續修改他的學位論文,沒想到才打開電腦,臉書已發出通知。於是放下手邊工作,略一掃描,發現該粉專發文人的律學程度真的太差,幾乎每一段話都出差錯。於是儘量用最簡短、易懂的話語,答問如下:
代號Q,指咒詛某人業障現前之粉專版主(或管理人)的質疑
代號A,指本人的回答。
** ** ** **
Q:
比丘尼幫男眾傳比丘戒,從傳統律學(尤其是根據《四分律》、《十誦律》等部派律典)來看,是不符合戒法規範的,但是否構成「破羯磨法」要區分清楚。
A:
這樣講「道理」,算是很有進步!雖然閣下的律學知識不足,但至少有說理而非辱罵的基本涵養。因此我很樂意回答這幾個問題。
說法沒有律典根據,完全是想當然耳
Q:
一、什麼是「破羯磨法」?
「羯磨」是僧團依法所作的正式決議或儀式,例如受戒、懺悔、驅擯、還淨等,都須依四人以上的比丘僧團依法羯磨。
「破羯磨」是指違犯戒律,在不具足條件(如人數、作法、對象)下作羯磨,導致該羯磨無效,甚至犯戒。
A:
一、閣下對「破羯磨法」的重視非常令人感動,但是閣下似乎搞不清楚,那些閣下所例舉的羯磨,絕非「都須依四人以上的比丘僧團依法羯磨」,而是須由比丘、比丘尼各自在大界內進行羯磨。所以閣下的說法,「都須依四人以上的比丘僧團依法羯磨」,完全沒有律典根據,而是想當然耳。
二部僧授戒是消滅比丘尼的重大禍根
導致比丘尼僧的梵行不得久住
二、在所有羯磨法中,只有「僧殘出罪」、「僧自恣」與「受具足戒」這三項羯磨,才受限於「八敬法」,迫使比丘尼僧無有主體性,必須仰仗比丘僧來提供「除罪」及「受具」的認證。我在2001年3月30日,率同一群四眾弟子,嚴正告訴世人:公開「廢除八敬法」;也就是在戒律學的法理基礎上,嚴正拒絕承認「二部僧授戒」。既然「八敬法」非佛制,我們理所當然也嚴正拒絕「僧殘出罪」、「解夏自恣」在二部僧中進行。
我認為,「二部僧授戒」,正是讓南傳佛教與藏傳佛教的比丘尼僧團被消滅的重大禍根。這讓有心修道的半數人口,其命運被拿捏在一群比丘手中,導致比丘尼僧的梵行不得久住,與佛陀制戒要旨--「令梵行久住」,恰好背道而馳。易言之,他們假「佛」之名,做出了「背叛佛陀」的事兒!
以子之矛攻子之盾
恰好拿來證成:二部僧受戒導致尼眾梵行不得久住
Q:
二、比丘尼傳比丘戒的問題核心:
1. 根據佛制與律典,比丘戒必須由十位比丘僧依法授與男眾。
2. 比丘尼團不能參與男眾受比丘戒的羯磨,因為這是屬於「別部」僧團,性別與律儀不同,不能互相成就羯磨。
A:
您說得真好!「比丘尼團不能參與男眾受比丘戒的羯磨,因為這是屬於『別部』僧團,性別與律儀不同,不能互相成就羯磨。」這些所有說法,恰好證成「二部僧受戒」的荒謬。基於您說的理由,根本就不應該有所謂的「二部僧受戒」,因為比丘尼與比丘「屬於『別部』僧團,性別與律儀不同」,因此,比丘尼到比丘僧中接受白四羯磨來受具戒,那正是您所謂的「破羯磨」。
把法器降格而為性器
抹煞佛世眾多傑出女性證大法果轉大法輪的事實
Q:
三、如果比丘尼擔任授戒師或參與羯磨:
這樣的戒體即不成就,即受戒不成立。
從律上說,是破羯磨法,因為法器(如授戒師、羯磨師等)不合法,羯磨自然無效。
主持或安排此事的比丘,則可能犯「妨正法住」等重罪。
A:
這有關「戒體」問題,請參看本人在臉書上所發表的內容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hare/p/15Ny34EBq1/),看完可知:把「戒體」視作外來的某種神祕能量灌進體內,本身已與巫術產生了邊際模糊。十師就是十師,而不是「巫師」。
至於那些您所謂的「法器」,算來算去,男女十師之差異,僅在於「性器」不同,而非「法器」不同。千萬別把「法器」降格而為「性器」。而且這種言論,等於硬指「女性不足以為法器」,罔顧佛世眾多傑出女性證大法果,轉大法輪的事實。
Q:
四、例外情況?
在某些偏遠或特殊時代條件下,若僧團稀少,有些部派或新興佛教團體可能會另立權宜方式,但這通常會被律學家認為是權教或方便,不具正規律儀效力。
A:
例外狀況部分,與本議題無關,不予置評。
Q:
總結:
比丘尼幫男眾傳比丘戒,從佛教律法觀點看,構成破羯磨法,所授戒體不成,羯磨無效。
這種行為不僅違背佛制,也可能令受戒者誤以為已得戒,而實際未受具足戒,影響修行與戒體。
如你有具體的案例或背景,我也可以幫你查考各部律對應的條文依據。
昭慧比丘尼師父,您真的要重新學習戒律基本原則,佛門教學戒律的長老們已經暗示得很清楚了,我怕你這世福報太快用光。
長期集體覆藏重罪,是個可怕的共犯結構
A:
總結:
一、本次「比丘尼幫男眾傳比丘戒」,從閣下理論看,恰好揭穿了「二部僧授戒」的嚴重問題。依照閣下理論,將使「比丘為比丘尼授戒」的所授戒體不成,羯磨無效,從而讓比丘十師製造了「破羯磨法」。
這種行為不僅違背佛制,也可能令受戒比丘尼誤以為已得戒,而實際未受具足戒,影響修行與戒體,從而犯下「妨(女眾之)正法住」等重罪。
二、至於您想幫我「查考各部律對應的條文依據」,那就免了,因為本人發現:您的律學程度真的很差!因此懇勸,閣下真的要「重新學習戒律基本原則」,否則最好藏拙,以免自打耳光。
三、至於那些「佛門教學戒律的長老們」,最好管好他們自己,別包庇他們自己圈子裡,層出不窮的性醜聞,弄到蛇鼠一窩。包庇那些性醜聞,等於這些「佛門教學戒律的長老們」長期集體「覆藏重罪」,這是一個可怕的共犯結構。而這才是真真正正的非法,非律,且導致羯磨無效的重大要素。我已經「明示」(而不只是「暗示」)得很清楚了,我怕你們這樣互相包庇下去,別說是「這世福報太快用光」,套句《雜藏經》語:
「此是華報,果在地獄!」